增值稅發票抵扣后還能作廢嗎?資深會計手把手教你補救指南!

增值稅發票抵扣后還能作廢嗎?資深會計手把手教你補救指南! 增值稅發票已經抵扣怎么作廢處理 第1張

“小王!糟了糟了!上個月給XX公司開的那張20萬的專票,客戶說貨物規格搞錯了,可對方財務說已經勾選抵扣了!這...這還能作廢重開嗎?!”

李會計剛放下電話,額頭就冒出了冷汗,這種情況,相信不少財務朋友都遇到過——發票已經跨月,甚至對方已經抵扣了,這時才發現開錯了!怎么辦?直接作廢?稅務局會認嗎?會不會引來風險?

先說最重要結論:已經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絕對不能像當月未抵扣的發票那樣簡單地在系統里點“作廢”! 別慌,資深財稅人告訴你,有專門的“后悔藥”流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并開具紅字發票(也就是負數發票),下面就來詳細拆解這個“補救手術”該怎么做。


為什么抵扣后的發票不能直接作廢?

想象一下,你開出去的發票,對方公司已經用它抵了稅,相當于真金白銀地少交了增值稅給國家,這時候你說:“哎呀我開錯了,當這張票不存在吧,我點個作廢”,然后把票收回來撕掉... 稅務局能答應嗎? 肯定不行啊!

核心原因就兩點:

  1. 稅款已實際抵扣: 購買方已經通過認證勾選,將這張發票上的稅額,實實在在地從自己當期要交的增值稅里扣減掉了,這張票承載的“抵扣權利”已經被行使。
  2. 數據鏈條已鎖定: 這張發票的開具、上傳、勾選、抵扣信息,早已同步到稅務局的“金稅三期”系統中,形成了完整的、不可隨意篡改的數據鏈條,強行作廢會破壞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說白了:發票的生命周期(開具->流轉->抵扣)已經完成了關鍵一步(抵扣),它就“死”不了(作廢不了)了。 想糾正錯誤,必須走官方指定的“紅字發票”流程,相當于給它辦個“注銷手續”,同時把稅款的影響“沖回來”。


補救之路四步走:紅字發票流程詳解

既然不能直接作廢,那這條合規的“后悔藥”路徑怎么走?別急,跟著下面這四步,一步步操作:

第一步:確認問題,明確責任方

  • 關鍵問題: 到底是誰的原因導致需要開紅字?是銷售方開錯了(比如金額、稅率、貨物名稱、稅號等)?還是購買方退貨了?或者發生了銷售折讓?
    • 購買方責任(如退貨): 通常由購買方發起申請。
    • 銷售方責任(如開錯票): 銷售方或購買方發起申請都可以,但實務中通常由發現錯誤且掌握完整信息的一方(常是銷售方)主動發起更順暢。
  • 確認抵扣狀態: 必須100%確定購買方已經勾選確認抵扣了這張發票,這是選擇此流程的前提!如果對方還沒抵扣,處理方式完全不同(通常是銷售方直接開具紅字,無需信息表或需上傳說明)。

重要提醒: 雙方財務務必先溝通好,明確原因、責任方和由誰發起流程,避免后續扯皮。

第二步:填開《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這是整個流程的核心文件!相當于向稅務局打報告:“尊敬的稅務局,我(們)因為XX原因,需要沖銷XX發票,請您批準”。

在哪里填?
都是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也就是原來的勾選平臺)或者電子稅務局的相關模塊操作,具體入口可能略有差異,但功能一致。

誰來填?

  • 由購買方申請的情況(常見于購買方責任如退貨,或銷售方開錯但購買方主動申請):
    1. 購買方登錄自己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
    2. 找到“紅字信息表”模塊(可能叫“紅字發票管理”->“紅字信息表填開”)。
    3. 選擇“購買方申請”。
    4. 根據提示,選擇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原因(如:開票有誤、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等,選最貼切的)。
    5. 輸入需要沖銷的原藍字發票信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系統會自動帶出已抵扣信息。
    6. 核對信息無誤后,提交,系統會生成一張帶有唯一編號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通常以 .xml 文件形式存在,或生成一個信息表編號)。
    7. 系統會自動校驗通過(因為購買方已抵扣,信息匹配),生成正式的信息表編號(一串16或20位的數字)。
  • 由銷售方申請的情況(常見于銷售方開錯且主動發起):
    1. 銷售方登錄自己的開票系統(如金稅盤/稅控盤/稅務UKey + 開票軟件)或電子稅務局
    2. 在開票軟件中找到“紅字信息表”填開功能(路徑如:發票管理 -> 紅字發票管理 -> 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信息表填開)。
    3. 選擇“銷售方申請”,并輸入原因
    4. 輸入需要沖銷的原藍字發票信息(代碼、號碼、開票日期)。
    5. 關鍵點來了: 因為購買方已經抵扣,銷售方在填開時,必須提供購買方出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的書面材料或電子信息嗎?不! 銷售方在申請時,系統會彈出提示:“該發票已抵扣,是否繼續?”,選擇繼續。但此時系統不會自動校驗通過!
    6. 銷售方填寫提交后,生成的《信息表》狀態是“待審核”,銷售方需要將這份信息表(通常是打印出來加蓋公章,或導出電子版)正式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線上通過電子稅務局或線下大廳),稅務局審核確認情況屬實(比如確實開錯了)后,才會人工審核通過,賦予信息表編號。

填表細節要點:

  • 原因選擇務必準確: 這是稅務局判斷合理性的重要依據。
  • 原發票信息反復核對: 代碼、號碼、日期一個都不能錯!錯了信息表就關聯不上原票。
  • 金額稅額: 通常是沖銷整張發票(全額紅沖),所以金額稅額會自動帶出負數(等于原票的正數),如果是部分紅沖(如部分退貨折讓),需要手動修改為負數金額稅額。部分紅沖需謹慎且原因合理,稅務局審核可能更嚴格。

第三步:信息表上傳與審核

  • 購買方申請的情況: 信息表在購買方平臺填開提交后,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因為抵扣狀態匹配),瞬間生成有效的信息表編號,購買方需要立即下載或記錄下這個編號,并第一時間通知銷售方
  • 銷售方申請的情況: 信息表提交后狀態為“待審核”,銷售方需按主管稅務局要求(線上傳電子版、或線下交紙質蓋章版),等待稅務局人工審核,審核時間看各地稅務局效率,快則當天,慢則幾個工作日。務必主動跟進狀態! 審核通過后,銷售方才能在開票系統中下載到帶編號的有效信息表。

重要!信息表編號是關鍵! 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必須依賴這個由購買方平臺生成或稅務局審核通過后賦予的唯一編號! 沒這個編號,紅字發票開不出來!

第四步:銷售方開具紅字(負數)發票

拿到有效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編號后,重擔回到銷售方身上:

  1. 登錄開票系統: 銷售方在自己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中操作。
  2. 找到紅字發票開具入口: 通常在“發票管理” -> “發票填開” -> “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上方工具欄的“紅字”按鈕,選擇“導入網絡下載紅字發票信息表”或“直接開具”。
  3. 輸入信息表編號: 系統會要求輸入那個關鍵的16位或20位信息表編號,輸入后,系統會自動聯網下載該信息表的內容。
  4. 自動生成紅字發票: 系統會根據信息表內容,自動填充一張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張票:
    • 票面顏色可能是紅色的(紙質票)或電子票有顯著紅字標識。
    • 金額和稅額是負數(-XX元)! 這是核心!負數表示沖減。
    • 備注欄會自動注明對應的原藍字發票代碼和號碼以及信息表編號
    • 其他信息(購買方、銷售方、貨物名稱等)與原藍字發票一致(除非是部分紅沖且貨物有變化)。
  5. 核對打印/開具: 仔細核對票面所有信息,特別是負數金額稅額、原發票代碼號碼、信息表編號,確認無誤后,點擊開具(電子票直接生成,紙質票需用空白發票打印)。
  6. 交付購買方: 將開具好的紅字發票(紙質版或電子版)交給購買方。購買方不需要再認證這張紅字發票!

第五步:購買方賬務與稅務處理

銷售方開了紅票,購買方也不能閑著:

  1. 賬務處理: 根據紅字發票的負數金額和稅額,以及紅沖的原因(退貨?折讓?開錯?),在當期做沖減(或反向)分錄,原認證抵扣時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現在拿到紅票,就要 借: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負數)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負數) 或者根據退貨做庫存沖減等。
  2. 稅務處理 - 進項稅額轉出: 最關鍵一步! 購買方必須在申報抵扣紅字發票當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將這部分被紅沖的稅額,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的第20欄“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這表示將原先抵扣的這部分稅額“吐出來”,轉增當期的應納稅額。不做轉出就是偷稅! 系統會比對信息表和申報數據,漏掉會被預警!

操作避坑指南:最容易出錯的雷區!

這個流程看似清晰,但新手財務踩坑是家常便飯,千萬注意:

  • 雷區1:搞錯申請方。 明明是銷售方開錯了票,購買方卻稀里糊涂自己去平臺申請了信息表,雖然理論上也可以,但容易造成溝通混亂,責任不清。誰犯錯誰主動,或者雙方明確約定好誰發起!
  • 雷區2:信息表填錯原發票信息。 代碼、號碼、日期輸錯一位數,整個信息表就廢了,關聯不上原票,提交前務必瞪大眼睛核對三遍!
  • 雷區3:銷售方申請后干等,不跟進稅務局審核。 銷售方申請的信息表不是提交就完事了!狀態是“待審核”,必須主動聯系或按稅務局要求提交材料催辦,傻等可能耽誤一個月!
  • 雷區4:購買方拿到紅字發票后不做進項轉出! 這是最嚴重的稅務風險!你之前抵扣的稅,現在票沖紅了,相當于抵扣權失效了,必須當期在申報表上轉出補稅!不轉出等于占國家便宜,輕則補稅罰款加滯納金,重則可能影響納稅信用等級甚至被稽查。財務務必在申報時重點檢查這一欄!
  • 雷區5:時間拖延。 發現問題要盡早處理,雖然理論上沒有超期就不能開紅字的規定(不像認證抵扣有360天限制),但拖延會導致:
    • 賬務處理跨期,更混亂。
    • 增加與購買方溝通協調的難度。
    • 萬一涉及季度或年度結算、審計,會很被動。
    • 稅務局可能會質疑:為什么隔這么久才來沖紅?是不是有貓膩?
  • 雷區6:部分紅沖操作不當。 部分紅沖(比如只沖一部分金額)比全額紅沖更復雜,要求理由充分合理(如部分退貨),且在填信息表和開紅票時,需要手動修改金額、數量,并確保貨物名稱、規格型號與被紅沖的部分對應清晰,操作不慎容易出錯,稅務局審核也更嚴格。新手建議優先考慮全額紅沖,簡單安全。

靈魂拷問:常見疑難雜癥怎么辦?

Q1:發票是上個月開的,購買方這個月才抵扣,我發現開錯了,能直接作廢嗎?
A:絕對不能! 只要購買方在綜合服務平臺對該發票進行了“勾選”(無論是否已申報抵扣),該發票即視為“已用于抵扣”,就必須走紅字流程,勾選操作是分水嶺!

Q2:購買方說已經抵扣了,但我(銷售方)在開票系統點“紅字信息表”填開時,輸入發票代碼號碼后,系統提示“藍字發票不是當月或上月開具的,不能開具信息表”?
A:別慌!這個提示是針對“銷售方開具且購買方未抵扣”的情況的! 既然你確定購買方已抵扣,就無視這個提示,選擇“銷售方申請”,繼續往下操作,系統后面會問“該發票已抵扣,是否繼續?”,你選“是”就行,然后按前面說的,提交稅務局審核。

Q3:跨年的發票還能開紅字嗎?
A:可以! 增值稅紅字發票的開具,沒有年度限制,即使是幾年前開的發票,只要確實符合開紅字的情形(開錯、退貨、折讓),且能準確提供原票信息,都可以按規定流程開具紅字發票,但跨年發票的賬務處理(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會更復雜一些,需按會計準則處理。

Q4:開了紅字發票,還需要把原來的藍字發票(發票聯、抵扣聯)收回來嗎?
A:不需要! 紅字發票流程的核心是信息表編號和負數發票的開具、傳遞以及購買方的進項轉出,原藍字發票作為歷史憑證,由購買方和銷售方各自妥善保管在賬冊中即可,無需收回銷毀,紅字發票會與之對應。

Q5:電子專票已經抵扣了,紅沖流程一樣嗎?
A:核心流程完全一樣! 都是先填信息表(購買方或銷售方申請),審核通過獲得編號,銷售方開具紅字電子專票,區別在于:

  • 全流程在線化、無紙化。
  • 信息傳遞(信息表編號、紅字電子票)通過平臺或郵件等方式,更快捷。
  • 紅字電子專票會注明對應信息,交付更方便。

補救雖可行,預防是關鍵!

處理已經抵扣發票的錯誤,就像給飛馳的汽車換輪胎——流程復雜、要求精準、容錯率低,還伴隨著稅務風險。 雖然紅字發票流程是官方給的“后悔藥”,但“是藥三分毒”:

  • 增加工作量: 填表、溝通、等待審核、開紅票、調賬、申報轉出... 一套組合拳下來,費時費力。
  • 占用資金成本: 購買方需要做進項轉出
增值稅發票抵扣后還能作廢嗎?資深會計手把手教你補救指南! 增值稅發票已經抵扣怎么作廢處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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