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退你錢還要再扣稅?增值稅返還繳稅門道全解析!

“張會計,好消息!咱們上季度申請的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批下來了,五十多萬到賬了!”小張興沖沖地跑進財務室?!疤昧?!” 李經理眉頭微皺,“這筆退回來的錢,咱們自己還要再交增值稅嗎?別剛拿到手,轉頭又給稅局送回去一截???”

這種困惑太常見了。公司賬上突然多了一筆來自稅務或財政的“返還款”,喜悅之余,財務人員心里都難免打起鼓:這錢,算收入嗎?要交增值稅嗎?怎么交? 今天咱們就掰開了揉碎了,把增值稅返還背后的繳稅門道一次說清!

核心結論搶先看:

  • 真正的“退稅”(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 本質是把你多交或該退的稅還給你,不交增值稅! 但可能要交企業所得稅。
  • 名為“返稅”實為“政府補貼”: 地方為招商給你的獎勵,大概率要交增值稅!
  • 財政給你的“補貼、補助”: 關鍵看是否和你的賣貨/服務掛鉤,掛鉤?很可能要交增值稅! 不掛鉤?通常不交增值稅(但可能交企業所得稅)。

稅局“退”給你的錢:安心收,增值稅不用再交!

這類情況最常見,核心就是:稅局把你之前多交的,或者國家政策規定該退給你的增值稅,實實在在還到你賬戶上了,這錢本來就是你的,只是物歸原主,當然不用再為它交增值稅! 常見的有兩大金剛:

  1. 增值稅即征即退:

    • 這是啥? 國家為了鼓勵某些特定行業(比如賣自己開發的軟件產品、搞資源綜合利用、安置殘疾人就業),給的特殊照顧政策,你銷售時按正常稅率開發票、收錢、交稅,但符合條件的部分,稅局會很快(“即征即退”)把稅錢退給你一部分或全部。
    • 為啥不交增值稅? 道理很簡單:退給你的這部分錢,本身就是你之前交上去的增值稅的一部分,比如軟件企業,銷售自研軟件,正常交13%的稅,但符合條件的話,稅局會把超過3%稅負的那部分(也就是10%)退給你,這退回來的10%,是你當初銷售時已經包含在價格里、由購買方承擔、你代收代繳給國家的稅款,現在國家按政策退給你,它不屬于你銷售新東西產生的收入,自然不用再征一道增值稅。
    • 財務咋記賬? 收到退稅款時,通常會沖減原來記賬的“稅金及附加”或者計入“其他收益”。核心是:它不會跑到你的“營業收入”筐子里去!
    • 舉個栗子??: 陽光軟件公司銷售自研軟件,當月產生增值稅應納稅額100萬,根據政策,稅局將其中的70萬(假設是超過3%稅負部分)退還給公司,這70萬就是“物歸原主”,陽光公司不需要就這70萬再計算繳納增值稅。
  2. 稅局退你錢還要再扣稅?增值稅返還繳稅門道全解析! 增值稅返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第1張

    增值稅留抵退稅:

    • 這是啥? 你公司采購原材料、設備等產生的“進項稅”,比你銷售產品產生的“銷項稅”還多,多出來的這部分就叫“期末留抵稅額”,國家為了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尤其是近幾年),允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把這部分留抵的稅額提前申請退還成現金。
    • 為啥不交增值稅? 道理和即征即退類似。退給你的錢,本質是你前期真金白銀墊付出去的進項稅額。 國家現在用現金形式還給你,幫你周轉,這錢不是銷售產生的增值額,純粹是把你墊的錢還回來,當然不涉及新的增值稅。
    • 財務咋記賬? 收到退稅款時,直接減少你賬上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者增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它跟你當期的銷售收入完全沒關系。

?? 重要提醒: 雖然以上兩類退稅本身不交增值稅,但它們通常需要計入企業的利潤總額,年終匯算清繳時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局退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該交的還得交。

地方政府“返”給你的錢:小心!可能要補稅!

這種“返稅”常在新聞里看到,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開出的優惠條件:“來我這投資吧!你交的稅(主要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我按一定比例返還獎勵給你!” 聽著很美,但稅務上可能是個“甜蜜的陷阱”。

  • 為啥大概率要交增值稅? 關鍵在于這種“返還”或“獎勵”的性質,它不是依據國家統一稅收法律法規對你多繳稅款的退還,而是地方政府基于你實際繳納的稅款金額(尤其是增值稅額),動用地方財政資金給你的額外獎勵或補貼。
    • 稅務怎么看? 根據增值稅的原理,只要你取得了與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就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你因為銷售行為產生了增值稅,并繳納了,地方政府基于你繳納的增值稅額給你發錢,這筆錢就被認為與你公司的銷售活動直接相關,是你銷售商品/服務帶來的額外流入。
    • 政策依據: 雖然沒有一條政策直接說“所有地方返稅都要交增值稅”,但《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對“銷售額”的定義(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的定義(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為稅務機關將此類與銷售掛鉤的地方返還款/獎勵金認定為應稅收入提供了依據,實踐中,稅務機關普遍傾向于將其視為“與銷售數量或金額直接掛鉤的財政補貼”,要求繳納增值稅。
  • 舉個栗子??: 新星制造公司在濱海經濟開發區建廠,當地招商協議承諾:“企業年繳納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假設50%),給予70%的產業扶持資金獎勵”,年底新星公司繳納增值稅1000萬(地方留成500萬),收到開發區財政支付的“產業扶持資金”350萬(500萬*70%)。*稅務局在檢查時,很可能認定這350萬是與新星公司銷售產品直接掛鉤的補貼,要求其按13%(假設其銷售貨物稅率)補繳增值稅約40.27萬(350萬 / 1.13 13%),** 這350萬(不含稅部分)還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 血淚教訓: 企業在簽訂此類招商協議時,務必看清錢的性質和來源(是稅收返還還是財政獎勵/補貼),并提前咨詢專業稅務師或在合同中明確稅務處理責任! 別等稅局找上門補稅罰款才傻眼,去年就有企業被追繳了類似款項的增值稅,金額高達數十萬,老板后悔莫及。

財政給的“補貼”、“補助”:關鍵看掛鉤不掛鉤!

政府部門(財政、發改、科技、工信等)出于各種目的(鼓勵研發、促進環保、穩定物價、支持特定項目等),經常會給予企業各種形式的補貼或補助,這類錢要不要交增值稅?核心判斷標準就一條:這筆補貼跟你銷售的具體商品或服務,掛不掛鉤?

  1. 與銷售貨物、勞務數量金額直接掛鉤的補貼: 大概率要交增值稅!

    • 典型例子:
      • 某地政府為鼓勵本地農產品銷售,按企業銷售本地蘋果的每公斤數量給予補貼。
      • 國家為推廣節能家電,消費者購買時享受的價格折扣,實際由財政資金補給銷售企業。
      • 某市對出租車公司,根據其實際運營里程(可關聯到客運服務收入) 發放的燃油補貼。
    • 為啥要交稅? 這類補貼直接根據你的銷售數量、銷售收入或者銷售量相關指標(如里程)計算發放,它實質上構成了你銷售價格的一部分,或者說是購買方(包括最終消費者)間接支付給你的一部分款項,財政只是代為支付了這部分價差,它完全符合增值稅“價外費用”或直接構成銷售額一部分的特征,必須并入相關銷售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
    • 政策依據: 財稅[2011]70號文《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雖主要針對企業所得稅,但其對“與收益相關”政府補助的描述,在增值稅判定上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更重要的是,《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對銷售額的定義是鐵律。
  2. 與銷售貨物、勞務數量金額不直接掛鉤的補貼: 通常不征增值稅!

    • 典型例子:
      • 政府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支出比例給予的定額獎勵。
      • 企業因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 等資質,獲得的一次性獎勵。
      • 政府為補償企業因執行國家指令性任務(如搶險救災物資生產)造成的政策性虧損而撥付的補償款。
      • 企業因搬遷、拆遷從政府財政獲得的補償金。
      • 政府給予企業的穩崗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
    • 為啥不交稅? 這類補貼資金的取得,與企業當期的具體銷售行為、銷售數量、銷售價格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 它可能基于企業的資產投入(如購置環保設備)、發生的費用(如研發費、安置殘疾人支出)、擁有的資質或承擔的公共責任。財政給予補貼是履行其社會經濟管理職能,而非購買企業的商品或服務。 它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 政策依據: 核心還是《增值稅暫行條例》對“在境內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有償”的定義,這類補貼通常被視為一種單方面的轉移支付,不具有“有償”提供應稅行為的特征。 國家稅務總局在多個答疑和解讀中也明確了此原則。

?? 實操生死線:看文件!看文號!看撥付依據! 收到財政補貼,第一時間找出政府下發的紅頭文件! 仔細研讀:

  • 和性質: 是“辦法”、“細則”、“通知”還是“協議”、“合同”?
  • 補貼政策依據的文號: 有沒有引用國家或省級明確的政策文件(如財稅字...號、發改高技...號)?
  • 最關鍵:補貼計算發放的依據!
    • 如果文件里白紙黑字寫著“按企業當年銷售額的X%給予獎勵”、“按每銷售一臺補貼Y元”、“按銷售量折算”等字眼,警報拉響! 做好繳納增值稅的準備。
    • 如果文件明確寫的是“基于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用于補償XX成本”、“獎勵獲得XX資質”、“支持XX項目建設(與具體產品銷售收入無關)”,相對安全。 但也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

千萬別踩這些坑!來自老財稅的忠告

  1. “地方返稅”當“國家退稅”,不交增值稅: 這是最常見、最危險的誤區!混淆了地方政府財政獎勵與國家稅收返還的本質區別,極易導致巨額補稅和滯納金。
  2. 拿到錢統統扔進“營業外收入”,不管增值稅: 財務人員收到政府款項,習慣性計入“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覺得反正不影響利潤。大錯特錯! 如果這筆錢是跟銷售掛鉤的補貼,你計入營業外收入時沒提增值稅銷項稅,等于偷逃了增值稅!必須根據補貼性質判斷,屬于價外費用的,應將其換算為不含稅金額后計入相關銷售收入,并計提銷項稅。
  3. “免稅補貼”就不管了,憑證資料隨便放: 即使你判斷財政補貼不征增值稅,也必須保留完整的證據鏈! 包括:政府補助文件(紅頭)、資金撥付單據、銀行入賬憑證、說明資金用途的證明材料等。稅局查賬時,對“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里的大額政府補助是必查項! 你證明不了它與銷售不掛鉤,就可能被認定為應稅收入。
  4. 忽視小金額補貼: “就幾萬塊錢,懶得區分了,直接扔進營業外收入吧”。別僥幸! 小金額累積起來也是肉,而且稅局系統現在很強大,補貼信息可能通過其他渠道(如政府部門信息共享)被獲取,處理不當,小問題也可能引來大麻煩。

增值稅返還、補貼要不要交增值稅?別再稀里糊涂!

  • 稅局“退”稅(即征即退、留抵退稅): 放心,不交增值稅(但要交企業所得稅)。
  • 地方招商“返”稅(財政獎勵): 警惕!大概率要交增值稅(還要交企業所得稅)。
  • 財政給“補貼”: 生死線在于“掛鉤不掛鉤”!
    • 補貼金額按你賣多少、賣什么來計算發放?交增值稅!
    • 補貼金額跟你具體賣啥、賣多少沒關系?不交增值稅(通常交企業所得稅)。

最最最實用的建議: 公司賬戶里突然多了一筆來自政府或財政的錢,先別光顧著開心!立刻、馬上、找到這筆錢對應的政府文件或協議! 如果自己吃不準,別猶豫,花錢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會計師! 在稅務問題上,一份專業意見的錢,往往能幫你省下十倍百倍的稅款和罰款。 稅局查賬時最愛翻的,就是你收到補貼時有沒有認真看過那份文件——這行字,值得每個財務打印出來貼在工位上。

稅局退你錢還要再扣稅?增值稅返還繳稅門道全解析! 增值稅返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第2張
微信號:15137101602
專業稅籌師定制稅務籌劃方案!
復制微信號
智小賬專業稅籌團隊,專注稅收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