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率VS核定應稅所得率,老板們搞懂這個,稅才交得明白!

李姐在小區門口經營一家熱氣騰騰的面館,主營餛飩面條,生意紅火,起初,稅務人員查看后,認為她賬簿不夠規范清晰,直接告訴她:“李姐,你這小店,按核定征收率來,每月營業額大概3萬,乘以1.5%的征收率,每月交450塊稅就行了。”李姐覺得簡單方便。

兩年后,李姐擴大經營,租了更大的店面,請了員工,還專門請了兼職會計做賬,年底稅務人員評估后說:“李姐,現在規模大了,賬也規范了,得換種方式,你們餐飲行業,核定應稅所得率通常是10%,假設你今年收入60萬,先算出‘核定利潤’是6萬,再按經營所得稅率表(比如適用10%稅率),交6000塊所得稅。”李姐起初有點懵,但搞懂后反而覺得更公平——生意好賺得多自然多交點,生意差就少交。

為什么會有“核定征收”?它其實是稅局的“公平秤”

想象一下,你開了個小店,每天忙得腳不沾地,進貨、賣貨、招呼客人,可能根本沒時間也沒精力去做一套非常規范、專業的賬本,或者,你的業務本身比較特殊,成本費用很難精確計算和證明(比如主要靠個人技能接活的設計師、咨詢師),這種情況下,如果稅務局非要你按“查賬征收”(就是提供完整賬本,收入減成本費用等于利潤,再按利潤交稅)的方式來,對你來說可能極其困難,甚至不可能做到。

這就像讓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去跑馬拉松,要求太高了!對稅務局來說,如果大量小規模納稅人、個體戶都因為賬務問題無法準確計稅,也會導致國家稅款流失或者征收成本極高。

核定征收率VS核定應稅所得率,老板們搞懂這個,稅才交得明白! 核定征收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 第1張

“核定征收”這種方式就應運而生了。它本質上是一種簡化征收管理、提高效率的方法,核心是在納稅人難以準確核算真實利潤的情況下,由稅務機關根據一定的規則、參數和行業經驗,來“核定”出一個相對合理的納稅基礎,然后據此計算稅款。

核心區分:剝開兩顆“核桃”,看清里面的“核”

“核定征收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名字聽起來像雙胞胎,但內核完全不同,它們是“核定征收”這棵大樹上的兩根重要枝杈。

  1. 核定征收率: “一步到位”的簡便法

    • 它核定的是什么? 直接核定一個綜合征收率,這個率是個“打包價”。
    • 怎么算稅? 極其簡單粗暴:應納稅額 = 收入額 × 核定征收率
    • 核心特點:
      • 一步到位: 直接用一個百分比乘以你的收入,稅就出來了,中間不涉及計算“利潤”。
      • 打包處理: 這個小小的百分比里,已經包含了需要交的稅種(增值稅、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等)以及這些稅種對應的稅率,它把計算過程高度濃縮了。
      • 適用范圍廣: 稅務局通常會給規模較小、賬證不全、難以核算成本費用的納稅人一個核定征收率,比如街邊小店(小超市、早餐店、小餐館)、提供簡單服務的個體戶(修理鋪、理發店)等,李姐最初的小面館就是典型例子。
      • 優點: 計算簡單到哭!管理成本極低,納稅人省心,稅務局也省事。
      • 缺點: 稅負與實際利潤關聯度低。 無論你實際是賺是賠,無論你的成本費用是高是低,只要收入一樣,稅就一樣,生意火爆賺翻時可能覺得劃算,生意冷清虧本時,看著稅單可能就欲哭無淚了。
  2. 核定應稅所得率: “兩步走”的利潤推算法

    • 它核定的是什么? 核定一個利潤率(即應稅所得率)
    • 怎么算稅? 分兩步走:
      • 第一步:計算“核定利潤”: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額 × 核定應稅所得率,這步相當于稅務局根據行業一般水平,“推算”出你大概賺了多少錢(利潤)。
      • 第二步:計算最終稅款: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這里的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表,或者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通常是25%)。
    • 核心特點:
      • 兩步走: 先核定利潤(所得額),再用這個利潤額去套對應的稅率表計算稅款。
      • 聚焦“利潤”: 核心在于核定出一個“合理”的利潤率(應稅所得率)。
      • 更貼近實際: 這種方式下,稅負與你申報的收入直接掛鉤,而收入通常能較大程度反映經營規模和盈利潛力,雖然成本費用沒有據實扣除,但通過行業性的應稅所得率,一定程度上試圖反映不同行業的平均利潤水平,餐飲可能核8%-15%,咨詢服務可能核15%-30%,因為后者通常成本主要是人力智力,相對利潤空間大。
      • 適用范圍: 適用于賬證相對健全一些,或者雖然賬證不夠完善但能提供部分成本費用依據,稅務機關認為可以核定其利潤率的納稅人,規模比純核定征收率的通常要大些,或者行業特性更明顯,李姐擴大后的面館就屬于這種情況。
      • 優點: 相比核定征收率,稅負與收入(間接與利潤潛力)的關聯性更強一些,相對更公平,計算也不算太復雜。
      • 缺點: 應稅所得率是固定的行業比例,無法精確反映你個體經營中實際發生的、可能高于或低于行業平均的成本費用,比如你今年裝修花了大錢,或者原材料價格暴漲,但核定的所得率不會因此改變。

場景實戰:誰適用核定征收率?誰適用應稅所得率?

  • 老王的小型裝修隊

    • 老王帶著兩三個工人,主要接些家庭刷墻、鋪地磚的小活,他文化不高,平時收付款都是現金或微信轉賬,記在一個小本本上,只記了客戶名字、收了多少錢,買了多少材料也是大概記個數,工人的工錢按天算,但沒簽正式合同,各種零星開支(交通、工具損耗)更沒詳細記錄。
    • 適用哪種? 核定征收率 的可能性極大,因為他的賬證極其不全,成本費用(材料、人工、損耗)根本無法準確核實,稅務局可能會根據當地同類小型裝修隊的普遍情況,給他核定一個征收率(比如1.5%-2.5%),老王每月申報收入24萬,按1.8%征收率,交4320元稅款即可,簡單明了。
  • 張工的工程設計工作室(個體戶)

    • 張工是資深工程師,出來單干開了個工作室,主要接些小型建筑項目的設計圖紙,他租了個小辦公室,有電腦等設備,自己就是核心生產力,偶爾外包部分繪圖工作,他請了代賬會計,有簡單的賬本,記錄了合同收入、房租水電、電腦折舊、外包費用等,但像他自己的人工成本、辦公室的隱性成本(比如他熬夜加班的價值)、部分靈活外包的費用憑證可能不夠充分完美。
    • 適用哪種? 核定應稅所得率 的可能性很高,因為他有相對規范的賬務基礎(有會計、有記錄),能提供主要的成本費用項,但可能在一些細節上(特別是核心人力成本量化)不夠充分到讓稅務局完全采信去查賬征收,稅務局會依據“工程設計服務”行業的特性,給他核定一個應稅所得率(比如25%-35%),假設張工年度收入80萬,核定應稅所得率30%,則應納稅所得額 = 80萬 30% = 24萬,查經營所得稅率表,24萬適用20%稅率,速算扣除數10500,則個人所得稅 = 24萬 20% - 10500 = 37500元,這比他按收入直接乘以一個綜合征收率(比如假設是3%,要交2.4萬)更能體現設計服務智力密集型、成本相對低的特點。
  • 陳總的軟件技術咨詢服務公司(小規模企業)

    • 陳總公司有5、6個技術人員,為中小企業提供IT系統咨詢,公司有專職財務,賬目比較健全,記錄了項目收入、人員工資社保、辦公租金、差旅費、服務器費用等,但在項目成本歸集(特別是不同項目人員工時交叉投入)、部分管理費用的合理性上,可能還存在一些模糊地帶,稅務局在查賬時,對其某些成本費用的全額扣除存疑。
    • 適用哪種? 核定應稅所得率 是常見處理方式,雖然公司有賬,但稅務機關如果認為其成本核算不夠準確、依據不足,或者費用列支不合理,可能不認可其自行申報的利潤額,轉而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的方式,稅務局根據“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核定應稅所得率范圍(假設10%-20%),結合公司具體情況,核定其應稅所得率為15%,公司年度收入500萬,則應納稅所得額 = 500萬 15% = 75萬,按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假設實際稅負5%),應交企業所得稅 = 75萬 5% = 3.75萬,這比直接按收入核定一個征收率更符合其業務實質。

關鍵差異總結:一張表看清本質

核心要素 核定征收率 核定應稅所得率
核定對象 綜合征收率 (打包稅率) 利潤率 (應稅所得率)
計稅步驟 一步到位:應納稅額 = 收入額 × 核定征收率 兩步走
核定利潤 = 收入額 × 應稅所得率
應納稅額 = 核定利潤 × 適用稅率
稅負關聯核心 收入額 (與真實利潤脫鉤) 收入額 (通過所得率間接關聯潛在利潤)
包含稅種 打包 (增值稅、附加、所得稅等) 聚焦所得稅 (增值稅通常另算)
計算復雜度 極簡 中等 (需套稅率表)
公平性體現 (一刀切) 相對較強 (區分行業利潤水平)
典型適用對象 規模小、賬證嚴重不全、成本難核算的個體/小店 賬證相對健全但未達查賬要求,或成本費用核算存疑的企業/個體戶

給納稅人的重要提示

  1. 你沒有選擇權,但有知情權和溝通權: 你的征收方式(查賬、核定征收率、核定應稅所得率)是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核查你的賬簿設置、會計核算水平、納稅申報情況等因素依法確定的,不是你想選哪個就選哪個,但你有權知道為什么給你核定,核定的依據(征收率或所得率數值)是什么,如果對核定結果有疑問,覺得不符合實際情況(比如你所在行業公認利潤很低,但給你核的所得率很高),一定要及時、主動地與你的稅收管理員溝通,提供你能提供的任何支持性材料(如房租合同、主要原材料采購發票、同行的大致情況等)進行說明和申訴,有理有據的溝通往往能爭取到更合理的結果。
  2. 規模變化了,方式也會變: 就像李姐的例子,如果你的經營規模擴大了(比如請了更多人、租了更大的場地、營業額顯著增長),或者你主動規范了賬務管理(聘請了專業會計、使用了財務軟件、能清晰核算成本和收入),達到了查賬征收的要求,稅務機關很可能會(也應該)將你的征收方式調整為查賬征收,查賬征收是按實際利潤交稅,如果你管理得好,成本費用真實合理,稅負可能比核定方式更低、更精準,反之,如果生意萎縮,或者賬務管理退步了,稅務局也可能從查賬征收調回核定征收,這是個動態過程。
  3. “核定”不是“定死”: 無論是征收率還是應稅所得率,都不是永遠不變的,稅務機關會定期(比如每季度、每年)或者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變化、行業整體波動等情況進行重新評估和調整,如果整個行業遭遇重大沖擊(比如原材料價格飛漲、政策巨變導致普遍虧損),納稅人群體反映強烈,稅務機關也可能會重新審視并調整行業的核定標準。
  4. “核定”不是“免稅金牌”: 千萬牢記,核定征收是在無法準確查賬時的一種替代征收方式絕非稅收優惠!你仍然負有如實申報收入的法定義務,稅務局核定了一個率,是基于你申報的收入來計算的,如果你隱瞞收入,少報營業額,那就是偷稅漏稅,風險巨大!金稅系統的大數據比對能力遠超想象,同行業數據、水電能耗、銀行流水都可能成為線索,核定征收下更要守住如實申報收入這條底線。

核定征收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如同稅務征管工具箱中兩把不同的尺子,衡量著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核算能力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理解它們的分野,并非只為應付考試,更關乎經營中的實際稅負與公平感知。

對小微個體而言,核定征收率提供了生存初期的喘息空間;當業務漸穩,應稅所得率則架起了通往更規范管理的橋梁,這其中的轉換,往往伴隨著賬本厚度的增加與合規意識的覺醒。

稅收征管如同精密導航,選擇哪條路徑,既要看你的“車輛狀況”(核算能力),也需遵循“交通規則”(稅法規定),與其被動等待,不如主動升級“裝備”——規范的賬務記錄是最好的通行證,當你的賬簿能清晰講述經營故事時,稅負也將回歸最真實的刻度。

核定征收率VS核定應稅所得率,老板們搞懂這個,稅才交得明白! 核定征收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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