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填個稅手續費返還的增值稅申報表,會計看完秒懂
先搞明白:稅務局給的這筆錢,到底要不要交增值稅?
很多會計朋友收到這筆錢(比如今年3月底前申請返還的上年度個稅手續費),心里直犯嘀咕:這算不算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稅?
答案是:要交! 而且有明確的政策依據:
- 核心文件:財稅〔2016〕36號文(營改增的綱領性文件)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里寫得清清楚楚:“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代理服務,包括金融代理、知識產權代理、貨物運輸代理、代理報關、法律代理、房地產中介、職業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記賬、拍賣等。” 咱們企業幫員工(或股東、供應商等)代扣代繳個稅,本質上就是接受稅務局的委托,提供了“代繳稅款”這項代理服務。
- 稅務局的態度:國家稅務總局在12366納稅服務平臺上的官方答疑以及各地的執行口徑都明確,這筆返還款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應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 收款主體:錢是直接打到公司賬戶的,是給企業的,不是給個人的,這是企業提供代理服務后從委托方(稅務局)取得的報酬。
結論很明確:企業收到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返還,屬于提供經紀代理服務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一般為6%(一般納稅人),征收率3%(小規模納稅人,但注意看是否有免稅政策)。
關鍵問題:開發票嗎?填在申報表哪里?
這是最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 稅務局會給你開發票嗎? 不會! 稅務局是支付方,它不會給你企業開具發票,企業是收款方,是提供代理服務的一方。
- 企業需要給稅務局開發票嗎? 不需要! 目前普遍的操作和各地稅務局的口徑是:不需要企業就這筆手續費返還向稅務局開具發票,稅務局支付這筆款項時,也不需要你提供發票作為憑證。
那問題來了:沒有發票,這筆收入怎么在增值稅申報表上體現?

核心答案:這筆收入屬于“未開具發票收入”!
實戰填表:一般納稅人申報表填寫詳解(主表+附表一)
假設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收到個稅手續費返還10,600元(含稅),我們一步步看申報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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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 不含稅銷售額 = 含稅收入 / (1 + 稅率) = 10,600元 / (1 + 6%) = 10,600元 / 1.06 = 10,000元
- 銷項稅額 = 不含稅銷售額 稅率 = 10,000元 6% = 600元 或者 銷項稅額 = 含稅收入 - 不含稅銷售額 = 10,600元 - 10,000元 =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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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 找到對應稅率的那張表格(通常是主表后面第一張附表)。
- 找到 “一、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部分。
- 找到 “全部征稅項目” 下 “6%稅率” 所在的行。
- 重點看這行的 第5列:未開具發票!
- 在 第5列(未開具發票)的“銷售額”欄 填寫:10,000元。
- 在 第5列(未開具發票)的“銷項(應納)稅額”欄 填寫:600元。
- (注意:千萬不要填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開具其他發票”那些欄次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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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主表):
- 主表的大部分數據會自動從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等帶過來。
- 你需要重點檢查的是 主表第1欄“(一)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這個數應該自動包含了你在附表一“6%稅率”行“未開具發票”銷售額填寫的10,000元,如果系統沒自動帶過來(這種情況較少見),你需要手動把10,000元加進去。
- 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也應該自動包含了你在附表一填寫的600元銷項稅額,同樣需要檢查確認。
總結填表路徑: 手續費返還收入 (未開票) --> 填入《附表一》對應稅率行的“未開具發票”列(銷售額+銷項稅額)--> 數據自動帶入《主表》第1欄銷售額和第11欄銷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怎么填?
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情況稍微簡單點,但也需要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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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3%征收率且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
- 你收到的這筆手續費返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
-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 將這筆手續費返還的全部金額(含稅收入),填寫在申報表的 “免稅銷售額” 相關欄次(通常是第9欄或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具體看你的納稅人類型和當地申報表設計)。
- 不需要填寫“應納稅額”相關欄次。
- 不需要價稅分離! 直接填含稅金額(如10,600元)到免稅銷售額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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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3%征收率但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或開具了3%專票):
- 這筆手續費返還需要正常繳納增值稅。
-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 先進行價稅分離:
- 不含稅銷售額 = 含稅收入 / (1 + 3%) = 10,600元 / 1.03 ≈ 10,291.26元
- 應納稅額 = 不含稅銷售額 3% ≈ 10,291.26元 3% = 74元
- 將計算出的 不含稅銷售額 (10,291.26元) 填寫在申報表 “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 相關欄次(通常是第1欄或第4欄等,具體看是否涉及服務、不動產等)。
- 將計算出的 應納稅額 (308.74元) 填寫在 “本期應納稅額” 對應欄次(如第15欄)。
- 如果這筆收入也沒開發票,同樣視為“未開票收入”,填在對應征收率的“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欄即可(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通常不單獨區分開票和未開票欄,統一填在銷售額欄)。
- 先進行價稅分離:
超級重要的提醒與風險點
- 所屬期別搞錯! 你收到錢的那個月(季度)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比如你2024年4月10號收到稅務局返還的2023年度手續費,這筆收入的增值稅申報所屬期是2024年4月(或2024年第二季度),不是2023年!這點非常重要,錯了會導致滯納金。
- 忘記申報! 正因為沒有發票,全靠自覺申報,很多會計會遺漏這筆收入,金稅系統會監控企業的銀行流水,稅務局后臺也有支付記錄,一旦比對發現企業賬戶收到財政款項但未申報增值稅,很容易觸發預警,要求自查補稅甚至罰款、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可是按天算的,萬分之五!
- 填錯欄次! 最典型的錯誤就是填到“開具發票”欄去了,或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期間還傻乎乎地去價稅分離計算交稅(或者該交稅時忘記分離),務必認準“未開具發票”這個關鍵位置(一般納稅人)或區分好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小規模納稅人)。
- 會計科目要匹配! 增值稅申報表上確認了銷項稅額,賬務處理上也要匹配:
- 收到返還款時:
借:銀行存款 10,600元
- 同時確認收入及銷項稅:
貸:其他收益 / 營業外收入 10,000元 (不含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00元
- (注意:計入“其他收益”還是“營業外收入”存在一定實務爭議,但目前普遍認為屬于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或代理服務收入,計入“其他收益”更符合準則精神,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時,貸方直接全額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即可)
- 收到返還款時:
- 政策時效性: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30萬免稅政策是有執行期限的(目前到2027年底),未來若有調整,務必按新政策執行,一般納稅人的稅率也要關注是否有變化。
舉個真實例子,看完就徹底懂了
案例背景: 陽光有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在2024年3月20日收到當地稅務局支付返還的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金額為 21,200元(含稅)。
申報操作(所屬期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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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 不含稅銷售額 = 21,200元 / (1 + 6%) = 21,200元 / 1.06 = 20,000元
- 銷項稅額 = 20,000元 * 6% = 1,200元 (或 21,200 - 20,000 =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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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附表一):
- 在“一、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 “全部征稅項目” -> “6%稅率” 行。
- 找到 第5列“未開具發票”。
- “銷售額” 欄填:20,000元
- “銷項(應納)稅額” 欄填: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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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
- 第1欄“(一)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 應 包含 這20,000元。
- 第11欄“銷項稅額” 應 包含 這1,200元。
- (主表其他欄次根據公司當月實際業務填寫)。
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21,200元
貸:其他收益 20,000元
(或營業外收入,但推薦其他收益)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200元
小規模納稅人案例(假設季度銷售額未超30萬):
- 收到10,600元手續費返還。
- 申報表: 直接將該 10,600元(全額) 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 “免稅銷售額” 欄(如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
- 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600元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 10,600元
個稅手續費返還這塊“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稅務局的賬記得清清楚楚,增值稅申報千萬別遺漏,更別填錯欄次,該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省,該交的稅一分都不能少,按上面教的步驟,對照著申報表,仔細填寫“未開具發票”那幾欄(一般納稅人)或區分好免稅與否(小規模納稅人),就能妥妥搞定,安心落袋!遇到拿不準的,及時咨詢主管稅務局或者靠譜的稅務顧問,別自己悶頭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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