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需要繳稅嗎?企業會計必看的稅務處理指南
你每個月辛辛苦苦幫員工計算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像個盡職盡責的"稅務搬運工",到了第二年,稅務局突然給你發了一筆"辛苦費",金額是你上年實繳個稅總額的2%!這就是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這筆意外之財,是不是可以高高興興揣兜里不用管稅務問題了?很遺憾,答案沒那么簡單!這筆返還的手續費,大部分情況下是需要繳稅的! 今天咱們就掰開了揉碎了講清楚,企業拿到這筆錢該怎么處理稅務問題,避免踩坑。
這筆"辛苦費"到底是什么?怎么算出來的?
先搞明白這筆錢的來龍去脈,后面處理稅務問題才不會暈頭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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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簡單說,這是國家對你公司履行法定代扣代繳義務所支付的一種服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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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依據: 返還金額 = 你公司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成功解繳入國庫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總額 × 2%,舉個實際例子:
- 假設A公司在2023年全年,累計代扣代繳并成功繳納給國庫的員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總額是100萬元。
- 在2024年申請后,稅務局應返還給A公司的手續費金額就是:100萬 × 2% = 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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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這筆錢不是自動到賬的!你需要主動申請,通常在每年3月31日截止前(具體時間看當年稅務局通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到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錯過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申請時需要提供規定的資料,比如申請表、銀行賬戶信息等。
拿到手的錢,三大稅種怎么處理?這才是重點!

錢到賬了,別急著高興,稅務問題接踵而至,主要涉及三個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不當,小心被"秋后算賬"。
(一)增值稅:爭議最大,執行最復雜
這是最讓人頭疼、各地執行口徑差異最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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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爭議點: 稅務局支付給我的這2%手續費,算不算我提供了"經紀代理服務"而取得的收入?如果是,那就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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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怎么說?
- 國家稅務總局在12366納稅服務平臺(2017年)有過答復,明確表示:"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應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稅目繳納增值稅。"
- 這個口徑是目前全國層面最具指導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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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執行:五花八門!
- 必須繳納增值稅的地區(主流觀點): 如北京、上海、廣東(深圳除外)、江蘇、浙江、山東等大部分省市,這些地方明確要求企業按照"經紀代理服務"6%(一般納稅人)或3%(小規模納稅人,目前有優惠可能是1%)繳納增值稅。
- 暫不繳納/不征收增值稅的地區(少數): 最典型的是深圳市,深圳市稅務局曾明確表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義務,不屬于經營活動,取得的手續費返還不征收增值稅,但要注意,深圳的做法不代表全國,甚至廣東省內其他地方(如廣州)都要求繳納。
- 模糊地帶: 還有一些地方沒有非常明確的公開文件,實際執行可能參照總局口徑或當地默認做法。最穩妥的方式是直接咨詢你的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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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建議:
- 別抱僥幸心理! 除非你所在地區(如深圳)有明文規定不征,否則強烈建議按照總局口徑,繳納增值稅,這是目前風險最小的選擇。
- 及時溝通確認: 申請返還前或到賬后,主動打個電話或跑一趟稅務局,問清楚本地具體執行要求,千萬別憑感覺或道聽途說。
- 開票問題: 稅務局支付這筆手續費時,不會給你開增值稅發票,你公司如果繳納了增值稅,在申報時直接按"未開票收入"申報即可。
(二)企業所得稅:最清晰,必須繳!
相比增值稅的混亂,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就清晰明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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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則: 這筆手續費返還,對你公司來說,就是實實在在的一筆收入流入了公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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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處理:
- 必須計入收入總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都算收入總額,手續費返還屬于"其他收入"范疇。
- 正常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筆收入需要并入你公司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按法定稅率(一般是25%)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 不屬于免稅收入: 雖然這筆錢是稅務局給的,但它不屬于《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財政性資金免稅收入(如符合條件的專項用途資金),因為它是對你公司提供代扣代繳服務的一種補償,具有對價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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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務處理: 收到返還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 營業外收入(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等)
,這個科目金額,最終會體現在利潤表里,成為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之一。
(三)個人所得稅:發給個人時才涉及
這筆錢是返還給公司的,公司是扣繳義務人,錢打到公司賬上時,公司本身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請注意這個關鍵轉折!
- 如果你公司把這筆錢拿出來,用于獎勵或發放給具體負責辦理代扣代繳工作的辦稅人員(比如財務部的小張、小李):
- 這筆發給個人的錢,性質就變了!它變成了個人因任職受雇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
-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相關規定,只有"儲蓄機構"從事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稅取得的手續費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代扣代繳個稅取得手續費用于獎勵辦稅人員的情況,不在免稅范圍內!
- 公司必須將發放給辦稅人員的這部分手續費獎勵,并入其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這是非常容易被忽視的風險點!很多公司覺得這是稅務局給的"獎勵",直接發給個人沒事,結果被查到就要補稅罰款。
企業最容易踩的坑:這些誤區千萬要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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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給的錢,肯定免稅!"
- 真相: 大錯特錯!除了前面說的深圳等極少數地區在增值稅上有特殊規定外,企業所得稅是鐵定要交的,增值稅在大部分地區也要交,發給個人更要代扣個稅!沒有任何政策說這筆錢整體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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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退稅,不用管稅務。"
- 真相: 手續費返還是支付給你的服務報酬,和你之前代繳的個稅是兩碼事,之前代繳的個稅是員工的稅負,已經從員工工資里扣了,這筆2%是額外給你的"跑腿費",性質完全不同,需要單獨進行稅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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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不多,懶得申報繳稅,查不到。"
- 真相: 金稅系統比你想象的強大!稅務局支付這筆錢是有記錄的,如果系統比對發現你公司收到了這筆錢,但在增值稅或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里沒體現,或者給員工發了獎勵沒扣個稅,風險預警就可能跳出來,一旦被查實,補稅、滯納金、罰款一個都跑不了,還會影響納稅信用等級,為了這點錢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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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都一樣,按朋友公司的做法就行。"
- 真相: 最大的坑!尤其是增值稅,地域差異非常明顯!深圳不要增值稅,你公司在上海也敢不交?分分鐘被請去"喝茶"。務必以你公司主管稅務機關的口徑為準!
給企業的實操建議:安全合規拿到"辛苦費"
- 及時申請別錯過: 每年初關注稅務局通知(官網、電子稅務局、稅企微信群),務必在截止日期前(通常是3月31日)完成手續費返還申請。
- 賬務處理要清晰:
-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 營業外收入
- 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一般納稅人按6%計提銷項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征收率計算繳納)
- 收到時:
- 稅務申報要準確:
- 增值稅: 按主管局要求(通常按"經紀代理服務"6%或征收率),在所屬期申報表"未開票收入"欄次填報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
- 企業所得稅: 年度匯算清繳時,將該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正常申報納稅。
- 個人所得稅(如發放給個人): 將發放給辦稅人員的金額,與其當月工資合并,通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申報并代扣代繳個稅。
- 內部管理要規范:
- 明確手續費返還資金的使用規則(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購買相關服務,還是獎勵個人?)。
- 如果決定獎勵給辦稅人員: 務必通過正規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并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保留好內部發放審批記錄和個稅計算依據。
- 政策咨詢要勤快: 各地政策或有微調,特別是增值稅處理,最靠譜的方式就是直接問你的稅收管理員或撥打12366咨詢當地稅務局,把問題描述清楚:"我們公司申請到了個稅手續費返還,請問在咱們XX市/區,需要繳納增值稅嗎?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怎么處理?" 得到明確答復后按章執行。
- 留存資料要完整: 保存好手續費返還的申請材料、銀行入賬憑證、稅務申報表(體現該筆收入及繳稅情況)、如獎勵個人則需保留發放記錄和個稅扣繳憑證等,這些都是應對稅務檢查的重要依據。
寫在最后:別讓"小錢"惹來"大麻煩"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對很多企業來說,金額可能不大(2%的比例確實不高),但涉及的稅務處理并不簡單,特別是增值稅的地域差異和發給員工時的個稅扣繳問題,極易成為風險點。
核心要點再強調一遍:
- 企業所得稅: 必須并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 增值稅: 絕大多數地區需要按"經紀代理服務"繳納(6%或征收率),深圳等極少數地區除外(務必確認當地政策!)。
- 個人所得稅: 發給員工個人時,必須并入其當月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稅。
千萬別因為覺得錢少或者怕麻煩,就忽略了它的稅務處理,稅務合規無小事,曾經有企業因未將這筆收入申報企業所得稅,加上其他問題,在稅務稽查中被要求補稅并處以罰款,金額遠超其取得的手續費本身,可謂得不償失。
拿到這筆"辛苦費"時,務必先冷靜下來,對照本文梳理的要點,結合你公司所在地的具體政策,把該交的稅算清楚、申報好,只有合規,這筆"辛苦費"才能真正安心落袋,成為對你公司財務工作規范性的小小嘉獎,當你的同行還在為稅務風險提心吊膽時,這份踏實感,才是財務人真正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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